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银承陆工贸有限公司靖远县刘川乡大硐沟水泥用大理岩扩大开采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来窑村
三、环评批复:市环审发(2024)55号(白银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2日)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治理:
1)生产区破碎废气:
①进料口设三面封闭并配套喷淋降尘设置;
②破碎筛分位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生产线中的鄂式破碎机、圆锥破、锤式破碎机、除土筛、筛分机工序产生粉尘通过管道集中收集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成品堆存于成品堆场,由于成品堆场一面靠山,其余两侧设置挡风抑尘墙,仅留一侧用于产品装运。设置喷淋降尘设施。
④所有物料输送廊道封闭。
2)开采区废气治理:生产过程产生扬尘污染环节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工作平台、矿区运输道路和石堆场采用定时洒水降尘。对裸露采掘面、料场、运输车辆用防尘网遮盖。排土场定期洒水降尘。
2、废水治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喷淋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职工生活使用防渗旱厕,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日常洗漱用水,水质简单,厂区泼洒降尘;食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后作为地肥使用。
3、噪声治理:加装消音器、减振垫,并对噪声源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固废主要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剥离废石/弃土:堆存在设置有挡土墙及截排水设施的排土场。
(2)生活垃圾:定点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3)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
(4)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调试日期
2026年6月8日-2026年7月12日
六、竣工日期
2025年7月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九、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白银承陆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海山
联系电话:1595305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