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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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康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2026-02-06

甘肃利尔康生物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事宜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6年白银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企业名单>的通知》(市环发〔2026〕15号)要求,现将甘肃利尔康生物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事宜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信息

名称:甘肃利尔康生物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顾克才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经济开发区

主要产品:菊粉、菊芋浓缩汁

二、主要污染物

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喷雾干燥塔处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废气包括喷雾干燥塔处未收集完全的粉尘、污水处理中心恶臭等。

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离子树脂冲洗废水、纳滤膜冲洗废水、菊芋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及生活污水

固废:一般固废包括人工拣选固废、菊芋渣、污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化验室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以及各种泵、风机、冷却塔等辅助设施噪声。

三、主要环保设施及达标情况

1、废气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

甘肃利尔康生物有限公司主要废气为喷雾干燥塔处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排气筒外排。处理后排放气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本公司厂界四周颗粒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制。

2、废水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

实验室废液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跟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满足本公司与平川区清源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后进入平川区清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人工挑选固废主要为杂草、石头等,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菊芋渣直接外售于当地养殖户;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脱水后送垃圾填埋场;本公司生活垃圾在厂区垃圾桶暂存,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中更换的废旧离子树脂属于危险废由厂家直接带走;化验室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

降噪措施为设备选型选用同类产品中低噪声设备,对于强噪声源采取设置隔声罩、加装消声器、减振基础等治理措施。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甘肃利尔康生物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玲玲

联系电话:19994315280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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