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靖远县福旸·河美郡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靖远县福旸·河美郡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为“本地块”)位于甘肃省靖远县城区五合路北侧、泰安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约38650m2(约合57.98亩),中心坐标为经度104°39′38.588″,纬度36°34′24.049″。
靖远县福旸·河美郡小区建设项目地块用途拟变更为第二类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文件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特别是现状为农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因此该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根据收集查阅地块的使用历史和现状资料,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靖远县福旸·河美郡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无工业用地、规模化养殖,历史用途为农用地,调查期间地块为空地(地块内有小灌木生长),该地块未进行过工业生产,不涉及工业用地情况下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输送管线;无外来土壤堆积,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积;土壤颜色正常、无明显异味;相邻地块北侧紧邻石门路、开元居小区,南侧紧邻五合路、理想城小区,西侧为泰安路、规划居住用地(目前地块内种植各种树木),东侧紧邻北城第一小学。
地块现状为空地(地块内有小灌木生长);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生产性工业企业,不存在污染物迁移的情况;无污水管道,历史上未发生渗漏等污染事件,因此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污染土壤的现象,综上,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结论针对2025年9月前的地块污染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防治法》,结合本地块未来土地规划,对本地块提出以下建议:
(1)本地块后期规划为居住用地,在下一步开发利用或建筑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监管,保护地块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2)在本地块未开发利用前,需做好地块管理工作,严禁外来污染土壤进入该地块内。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
(3)地块建设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外来污染。
(4)后续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甘肃福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斌
联系电话:13519230007